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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制笔行业关键材料及制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课题申请指南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13:04:36  浏览:975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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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制笔行业关键材料及制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课题申请指南

科学技术部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制笔行业关键材料及制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课题申请指南


第一章 申请须知
一、项目总体目标
围绕制笔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重点研究制约我国制笔行业的圆珠笔墨水制造、笔头材料及笔头制造、笔头与墨水匹配等瓶颈问题,突破圆珠笔墨水制造生产、笔头制备用材料生产、笔头制造设备国产化等关键技术,实现笔类产品核心技术的国产化,形成系统的国产高质量圆珠笔的制造生产能力,大幅提高笔类产品制造技术水平。
本项目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基础原材料、基础件和通用部件优先主题。
二、申请内容
本项目重点研究开发高档圆珠笔用墨水、笔头材料及笔头加工设备、笔头与墨水匹配技术体系三大关键技术,并建立产业化应用示范。
本项目共设置3个课题,包括:

序号 课题名称
1 圆珠笔墨水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2 笔头材料及其制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3 笔头和墨水匹配技术评价体系及新型笔头研发
三、申请管理
1、本项目在科技部的指导下,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课题承担单位。
四、项目实施期限及经费来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2011年6月—2014年6月),国拨经费控制额为6000万元。
五、申请资格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的制笔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课题申报必须以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积极鼓励行业制笔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与科研单位等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每个课题的申报单位与主要参加单位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申报单位应结合“申请课题研究内容与目标”部分的基本要求,针对拟申请课题,细化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提出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上述内容将作为课题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承担相应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综合能力,资产负债率低于2/3,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申报企业应出具银行资信等级和资产负债证明。
申报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相关任务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
(2)所承担的任务,在完成后有能力进行应用和转化;
(3)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稳定的研发人才和团队,能够为课题实施提供资金及其它条件保障;
(4)通过课题实施,能够与相关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合作,通过课题成果的转让或服务,促进全行业技术和产业水平的提高。
3、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自筹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4、成果查新证明须由有资质的国家或部省级查新单位出具。
(二)申请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年龄在55岁以下(截至课题申请指南发布日期);具有高级职称,并有固定工作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所有参与课题申请人员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参与申报单位)和主要申报人,对本项目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
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和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后续课题评审。
六、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申请文件的规格要求: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同时附电子版。
3、申请文件构成:
(1)申请函
(2)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
(4)有关附件(申请单位承诺函、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申请单位资格声明函、申请单位资信证明、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等)。
4、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及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课题申报书一式15份。其中,正本1份,在每份申请书上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6、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必须根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课题申请指南》可从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上直接下载。
7、寄送申请文件截止日期:2011年4月11日17时止,只接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面交或邮寄的申请文件。邮寄时间以北京邮局签收日为准。申请文件受理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寄送地点: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乙22号
邮政编码:100833
联 系 人:李永智 于学军
联系电话:(010)68396446 13811393769
七、课题管理
1、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签订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
2、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国拨经费将根据每个课题进展情况按年度分批拨付到承担单位。
3、课题执行期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组织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对未按合同执行,达不到阶段考核目标,自筹资金不到位的课题,有权终止合同。
4、课题完成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对课题进行评估和验收。
第二章 申请课题研究内容与目标

课题1:圆珠笔墨水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1、研究目标:
开发产品理化性能及安全指标达到国际相关标准水平的圆珠笔用中性墨水、水性墨水和中油墨水,实现三类墨水的国产化,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示范。
2、研究内容:
研究墨水用颜料、染料等与墨水体系其它组分的相互作用规律,研究功能性助剂对墨水性能的影响,确定墨水专用颜料、染料的品质指标及其控制技术;
研究具有优良稳定性能的中性墨水增稠体系以及低粘度的中油墨水树脂体系,建立墨水稳定性快速检测体系和标准;
研究三类墨水制备工艺及产业化技术。
3、考核指标
(1)开发的三类墨水的应用性能和安全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开发的墨水稳定性不小于18个月;
(3)建立千吨级中性、水性和中油墨水示范生产线各一条;
(4)申报一批发明专利,形成一批技术标准和规范。
4、经费安排
国拨经费2900万元,自筹经费不低于国拨经费的2倍。
课题2:笔头材料及其制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1、研究目标
开发笔头加工用易切削线材及高精度多工位圆珠笔头加工机床,实现易切削线材产业化,研制出高精度多工位圆珠笔头加工机床样机并形成实际生产示范点,实现笔头制造材料及制造设备的国产化。
2、研究内容
研究笔头制造用线材的组分配方和易切削元素的分布规律,确定线材制备工艺及产业化实施技术;
研究多工位机床系统及其关键部件的加工工艺,开发相关辅助设备。
3、考核指标
(1)易切削线材力学及加工性能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2)耐腐蚀性能符合ISO14145和ISO12757寿命测试要求;
(3)制造多工位笔头加工机床样机,加工速度60~80个/min(单循环),加工精度等级达到IT3~IT4;
(4)形成千吨级笔头线材生产能力,建立多工位加工机床样机制造笔头的实际生产示范点;
(5)申报一批发明专利,形成一批技术标准和规范。
4、经费安排
国拨经费1900万元,自筹经费不低于国拨经费的2倍。
课题3:笔头与墨水匹配技术评价体系及新型笔头研发
1、研究目标
建立笔头与墨水匹配技术典型参数数据库及评价模型,确定笔头与墨水匹配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开发高精度针管型弹簧笔头及水性针管型笔头并进行产业化示范。
2、研究内容
研究墨水、笔头球座体、球珠性能及其相互关系,研究不同加工条件对墨水及笔头制造的影响,形成较为完善的墨水与笔头匹配技术体系,建立与匹配相关的典型参数数据库和评价模型。
研究新型针管型弹簧笔头弹簧及水性针管型笔头引水系统;研究针管型弹簧笔头及水性针管型笔头的切削加工制造工艺。
3、考核指标
(1)建立圆珠笔笔头与墨水匹配技术典型参数数据库;
(2)建立圆珠笔笔头与墨水匹配评价模型及评价体系;
(2)所开发的新型笔头至少在三家大型企业得到推广应用;
(3)建立年产千万只以上新型笔头示范生产线;
(4)申报一批发明专利,形成一批技术标准和规范。
4、经费安排
国拨经费1200万元,自筹经费不低于国拨经费的2倍。

第三章 申请文件编制

一、申请函(格式)
根据《课题申请指南》,我单位 (全称及地址)授权 (姓名) (职务、职称)作为全权代表,提报下述内容:
1.我方愿意按照《课题申请指南》中规定的条款和技术经济指标,提供下列文件。
(1) 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2) 课题申报书
(3) 有关附件
2.我方愿意向项目组织单位提供任何与该项课题有关的数据和信息。
3.有关本申请的所有正式通讯应致:
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
法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

申请人名称:(公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二、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一)申请单位概况
名称: 电 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负责人姓名: 职务: 技术职称:

(二)申请单位简况
(联合申请单位在此处须分别对所有规定内容进行详述)
1.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历史沿革、批准成立部门等);
2.课题负责人的姓名、职称、技术简历、学术水平;
3.参加课题工作的科技人员数量、素质及专业构成;
4.近期从事同类研究或开发项目的名称及成果;
5.承担该课题的主要物质条件和经济状况(包括上年度财务经营状况)。



三、课题申报书格式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
(格式)



项目名称:
课题名称:
项目组织单位:
课题申报单位:
课题负责人:
起止年限:20 年 月至20 年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一一年三月



编写说明

1.本申报书由课题申报单位组织编写,经单位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科技司(局),地方科技厅(委、局))审核同意后上报项目组织单位。
2.编写要求:
(1)课题目标符合项目课题申报指南要求,定位准确,指标明确、可考核;
(2)课题任务明确,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3)课题管理与实施符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4)课题所需国拨经费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和使用,并另编制《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
3.课题申报书用A4纸打印,正本1份,副本14份。

课题信息表
项目名称
课题名称
申报形式 □投标 □有限择优 □指定 □其它
课题申报单位 名 称
单位所在地 省(市、区) 代码
通讯地址 邮编
单位类别 □大专院校 □科研院所 □企业 □其他 代码
单位主管部门 代码
其他主要参加单 位 序号 单 位 名 称





课题负责人 姓 名 性别□男 □女 出生年 年
学 历 □研究生 □大学 □大专 □中专□其他
职 称 □高级 □中级 □初级 □其他
联系电话 E-mail
课题组人数 人 高级 人 中级 人 初级 人 其他 人
起始时间 年 月 终止时间 年 月
课题活动类型 □应用基础研究 □应用开发 □产业化开发 □其它
所属技术领域 □能源 □资源 □环境 □农业 □材料 □制造业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 □人口与健康
□城镇化与城市发展   □公共安全与其他社会事业
创新类型 □原始创新 □集成创新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主要研究内容(100字以内)


预期成果 □专利 □技术标准 □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 □新工艺
□新装置 □新材料 □计算机软件 □论文论著 □研究报告
□其他
预期知识产权 获得国外发明专利 项,国内发明专利 项,其他 项。
预期技术标准制定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产学研联合 □是 □否
经费预算 万元,其中国拨     万元。

课题申报书提纲
一、课题概述
二、课题的目标与任务
1.项目确定的课题目标与任务需求分析;
2.课题目标与任务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分析。
三、现有工作基础与优势
1.国内外现有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现状及预期分析;
2.课题申请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研究基础(已有的研究开发经历,科技成果、科研条件与研究开发队伍现状等)。
四、任务分解与考核指标
1.课题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创新点;
2.主要技术指标(如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论文专著等数量、指标及其水平,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产品的竞争分析,满足项目所依托的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研制的需求情况等);
3.主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如技术及产品应用产业化前景,在课题实施期内能够形成的市场规模与效益,对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竞争力的作用等);
4.课题实施中可能形成的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及其规模;
5.人才队伍建设;
6.其它应考核的指标。
五、经费预算
1.课题总投资预算、各项任务经费分配及分年度经费需求;
2.资金筹措方案及配套资金落实措施。

六、课题的年度计划及年度目标
1.课题进度安排:
序号 进度安排
任 务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2.课题各年度目标及考核指标。
七、实施机制
1.课题的组织管理措施;
2.课题参与单位的任务分工及国拨专项经费分配;
3.产学研结合模式;
4.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及权益分配。
八、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课题主要人员情况
1.课题负责人简介;
2.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
课题负责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业务专业 为本课题工作时间(%) 所在单位


主要研究人员















九、课题风险分析及对策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有关附件
1.相关科研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2.课题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科技查新报告,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分析报告;
3.课题配套资金来源(如贷款、地方部门配套资金等)的证明材料;
4.中试或产业化所需相关产品生产的许可证明文件;
5.与课题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十二、申报单位签章

课题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课题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课题参与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课题参与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课题参与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课题参与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十三、课题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科技司(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












(盖章)

年 月 日

十四、专家组或中介机构评审(评估)意见





















论证专家组负责人(签字)
或科技中介机构(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五、项目组织单位意见
1.对专家组或中介机构评审(评估)结果的意见;
2.对是否选择课题申报单位为课题承担单位的意见;
3.其他说明。















项目组织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四、有关附件(格式)

1、申请单位承诺函
2、联合申请合作协议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资格声明函
5、申请单位资信证明
6、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7、申请一览表

附件1
申请单位承诺函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此作如下承诺:
1. 完全理解和接受《课题申请指南》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若被选中,我单位将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相关规定签署课题任务书,并且严格履行相应义务。如果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则承担违约责任。
3. 若被选中,本承诺函将成为任务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申请单位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联合申请合作协议
(格式)(主持、参加)













(注:由申请方出具,并在本协议中明确主持单位、参加单位的责任)

附件3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附件4
申请单位资格声明函




我单位愿意针对上述课题进行申请。申请文件中所有关于申请单位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单位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申请单位代表签字:

申 请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申请单位资信证明(格式)
















(注:由银行出具)
附件6
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格式)

附件7
申请一览表


申请课题名称
主持单位
参加单位




注:此表单独封装,封面注明申请课题名称并随申请文件一同送达。

申请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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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技工学校工作条例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 国家教育委员会


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技工学校工作条例的通知

1986年11月11日,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

现将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技工学校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办好和发展技工学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技工学校是培养技术工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它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中级技术工人,做到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技工学校在完成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任务的前提下,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承担多种培训任务,包括在职工人(含班组长)的提高培训、转业培训、待业青年的就业培训、学徒的技术培训等。
第四条 技工学校培养中级技术工人的具体要求是:
思想政治方面: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
操作技术方面:培养学生熟练地掌握本工种(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完成本工种(专业)中级技术水平的作业,养成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习惯。
文化技术知识方面,培养学生扎实地掌握本工种(专业)中级技术所需要的文化和技术理论基础知识,具有一定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身体方面:重视体育锻炼,使学生具有健康的身体。
第五条 技工学校的学制,应根据培养目标,招生对象的不同,分别确定。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个别工种(专业)确有需要的,可以招收高中毕业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学制为一至二年〕。
第六条 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分别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会同计(经)委、教育部门提出,经劳动人事部汇总平衡,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时抄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技工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办法,必须进一步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把国家统包统配改为按“三结合”方针就业。当前,要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既应面向全民所有制单位,也应面向集体所有制单位。
第八条 技工学校由劳动人事部在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下进行综合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工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综合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

第二章 学校设置
第九条 发展技工学校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办学。主要是:
各级产业部门办;
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办;
厂矿企、事业单位办;
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
鼓励集体所有制单位办。
第十条 技工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由办学主管部门核定。规模不宜过小,在校学生一般不应少于200人。工种(专业)设置,应以操作技术复杂、技术业务知识要求高的为主;为增强学生就业后的适应能力,不宜划分过细。
第十一条 技工学校应该具备的办学条件是:
按照选拔干部的原则和劳动人事部颁发的《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暂行规定》,设置机构、配备教职工和实习工厂(场、店)工作人员;
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有同办学规模、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舍、实习实验场所、设备、体育活动场地。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
第十二条 技工学校的开办、调整、撤销,由国务院各部门办的,在商得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教育部门同意后,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地方办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会商教育部门,由劳动人事部门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以上均应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已经批准开办的技工学校不准改为中等专业学校或其他性质的学校。
第十三条 技工学校必须把社会效益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应当加强校际之间的横向联系,开展专业化协作。
在培训方面,各校应取长补短,进行工种(专业)的合理分工和协作,保持主要工种(专业)的相对稳定。有关教学、实习和实验、文体活动等要相互配合。
在生产经营方面,各校应在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开展灵活多样的相互支援与协作。可以在校际之间自行联系挂钩,也可以按地区、行业组织起来定期协商交流,还可以成立校际之间的松散联合组织,开展生产协作。劳动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

第三章 文化、技术理论与生产实习教学
第十四条 技工学校的教学,必须着重操作技能的训练;并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安排必要的文化与技术理论基础课程。
第十五条 技工学校的教学,必须根据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和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学期的、月份的生产(业务)实习教学计划和文化、专业技术理论课的学期教学进度计划。教师应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和课时授课计划。
对于上述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校可以根据地区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做必要的调整。课时的调整幅度一般可占总课时的百分之十五左右。
第十六条 技工学校的生产(业务)实习教学,是培养学生掌握操作技能的主要手段。学生的生产(业务)实习,应尽可能结合生产(业务工作)进行。可以在校办工厂实习,也可以下厂(车间、工地、店堂)实习。生产(业务)实习教学的内容,应包括基本功训练和综合课题训练。
基本功训练和综合课题训练,一般应在校办实习工厂(场、店),采用课堂教学形式进行。学校应根据所设工种(专业)建立实习工厂(场、店),配备实习设备。对于不便于建立实习工厂的工种(专业),应加强实验、模拟教学。组织学生下厂实习的,学校应事先同企业商订出生产(业务)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力求做到定课题、定学时、定岗位、定师傅、定期考核和定期轮换实学岗位。
第十七条 技工学校专业技术理论课的教学,应同本工种(专业)操作技能训练密切结合。其他课程的教学,也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注意各课之间的配合与协调。
技工学校应建立专课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室),并根据教学需要,不断充实仪器、教具、图书、教学资料和有关技术资料。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电化教学。
第十八条 技工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制度,认真进行平时考查,学期、学年和毕业考试。
第十九条 技工学校应按照工种(专业)和课程的不同,建立教学研究组。教学研究组应制订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措施,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先进教学手段,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和开展业务学习。
第二十条 技工学校领导人员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通过听课、参加教学研究、检查学生作业和实习工作、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深入了解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 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一条 技工学校的学生、教职工和实习工厂(场、店)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大力加强。应当认真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应当结合形势、任务,针对思想实际,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技术工人。教师要身教重于言教。应当表彰不愧于为人师表的教职人员,克服不良倾向。
第二十二条 对思想性质的问题,必须采取民主讨论的方法、说理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必须采取教育和疏导的方法去解决。
第二十三条 在技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和工会的作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和教职工需要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技工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的品德考核制度,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这种评定一个学期进行一次,由班主任考察学生的表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写出评语。评语要实事求是,鼓励上进。

第五章 学 生
第二十五条 技工学校学生必须按时入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遵守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技工学校学生应当发扬勤工俭学的精神;努力学习,不断上进;应当尊敬师长,遵纪守法,遵守《技工学校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对于在道德品质、学习、生产劳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应该分别情况,给予表扬、记功和奖励,可以颁发奖状和发给一定的奖品。对于违法乱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应该分别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处分学生,应该经过校务会议讨论,由校长批准执行。责令学生退学和开除学生学籍,应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技工学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和奖学金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十八条 技工学校应引导和帮助学生建立、健全学生会组织,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学生会和共青团及其班级组织,应协助学校领导和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推动学生好好学习,遵纪守法;组织学生开展课余学习、文体活动、公益劳动;管好学生宿舍;做好社会工作。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经过课程结束考试、操行考核和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考试成绩有两门课程不及格或操行成绩不及格的,不能毕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六章 教 师
第三十条 技工学校的教师,按照《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逐步实行聘任制。
第三十一条 技工学校教师应当认识时代和人民的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为人师表;关心和爱护学生,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十二条 技工学校教师的任课时数,根据所任课程、年级的不同分别确定。担任生产(业务)实习课的,根据技工学校人员编制标准的有关规定,按负责一个实习教学班确定;担任文化、技术理论课和其他各门课程的,一般按每周十二至十六课时安排。
第三十三条 技工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学校领导者要从政治上关心教师,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教师有充分的时间用于教学工作。
学校应切实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业务进修工作。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要努力达到能教本工种(专业)的工艺理论课;技术理论课教师应掌握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应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学术讨论活动。
第三十四条 技工学校应按学期或学年做好教师的考核工作。对于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有特殊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教师,可以提前晋职。对于失职和违犯纪律的教师,应给予批评教育以至降职、解聘。

第七章 实习工厂(场、店)管理
第三十五条 技工学校的实习工厂(场、店)应统筹安排实习教学任务和生产经营活动,既要保证完成教学计划,又要通过生产经营,增加学校收益。
第三十六条 技工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必须根据生产实习教学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安排好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尽可能减少纯消耗性的实习,应当防止发生脱离实习教学,单纯追求产值利润的偏向。
必须积极掌握技术信息资料、及时改进实习教学和生产经营管理。
学校主管部门和办学单位,应帮助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开拓生产业务门路,疏通供销渠道,解决实习教学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原材料、物资、设备等问题。实习工厂(场、店)要建立、健全原材料、物资、设备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应注意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鼓励师生员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对改革、创新确有成效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实习工厂(场、店)要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学校承担生产任务和经营业务。必须严格履行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和检验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和经营服务质量。
第三十七条 技工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必须切实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第八章 行政工作
第三十八条 技工学校可以试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行政领导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生产等各项工作。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校务会议制度。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讨论学校计划、总结和其他重要问题。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加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三十九条 技工学校的后勤工作要明确树立为教学和生产经营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生活,办好公共食堂、搞好集体福利,做好卫生保健、绿化美化环境工作,管理好学生宿舍和学校的各种物资、设备。
第四十条 技工学校的食堂要实行民主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公布帐目,杜绝贪污浪费,努力改善伙食,注意饮食营养卫生。
第四十一条 技工学校应建立独立的财务机构,经费由主办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费开支渠道和标准拨给,由学校支配使用。学校要配备财会人员,健全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一切开支必须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应建立技工学校基金制度,具体办法按照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技工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制度的联合通知》办理。
第四十二条 技工学校的领导干部,要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学校管理知识,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技工教育的规律,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把学校切实办好。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可以参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日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技工学校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关于在全团开展“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文件

中青发[2007]30号


关于在全团开展“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迅速在全团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进一步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决定在全团组织开展“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活动,就是要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立足本职岗位,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创造新的业绩,为完成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主要内容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的各项决议和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公报,引导团员青年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重点抓好团干部、大学生、各条战线青年骨干的学习,通过组织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宣讲团等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迅速在全团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2.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团、教育青年。要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要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帮助团员青年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团员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和激励团员青年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努力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3.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作贡献。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党所提出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以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走和平发展道路等方面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要在团的各条战线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学习竞赛、创新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把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组织和引导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奋发有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化为按照党的要求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实际行动。要积极选树团员青年身边的先进青年和集体典型,用他们的先进事迹影响青年、鼓舞青年、激励青年,引导各行各业团员青年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作贡献。

  4.适应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加强团的建设。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团,认清新形势新任务对共青团工作的新要求,适应青年和青年群体新的时代特征和发展趋势,认真研究共青团事业发展的重大课题,努力探索共青团事业发展的着力点,不断推进工作思路、工作方式、自身建设创新,进一步加强团的建设。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团员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始终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团干部始终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团组织对青年的有效覆盖,更好地团结凝聚青年。

  三、近期重点活动

  1.党的十七大精神宣讲活动。团中央将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农村、机关、学校、部队、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宣讲活动。各省级团委可结合实际,组织本地本系统宣讲活动。各基层单位通过开展报告会、讲座、座谈会、讨论会等方式,广泛开展深入有效的宣讲活动。

  2.“抓团建促发展、作贡献创和谐”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精神,积极筹备召开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座谈会。开展“我身边的共青团员”评选展示活动,展现当代共青团员的良好风貌。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读书班,大力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

  3.青工战线“贯彻十七大,创造新业绩”系列活动。开展“青工技能月”活动,通过开展青工技能培训、各级各类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青工职业技能鉴定、节能减排实践活动等,服务企业青年职工成长成才。深入推进中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通过开展“中央企业牵手大学生”、“促进大学生就业,青企协在行动”等活动,开展第四届“中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实施“中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宝健自主创业项目”,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青年文明号促和谐行动”,服务和谐社区建设。

  4.“新农村、新青年、新风采”活动。加强青农战线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学习培训,开展城乡互动系列活动,举办第三届全国乡村青年才艺风采大赛、第十届全国乡村青年文化节,实施“农村青年(国虹)发展项目”,开展全国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网上注册和小额资助项目活动,开展全国“青少年绿色家园”创建命名活动,开展全方位的绿色理念宣传,评选表彰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全国大学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活动。举办全国大学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座谈会暨首期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结业典礼。开展全国大学生“永远跟党走,争做新一代”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学生骨干学习,发挥理论学习社团、红色网站和团属网站作用,组织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开展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

  6.全国青联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系列活动。召开全国青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座谈会,举办全国青联委员走进中科院、走进军营、走进国企活动,举办首届中国青年金融论坛。举办“培养计划”西部和民族、边境地区团干部学习考察活动,举办中国百名IT青年精英论坛、泰达生物论坛、海外学人回国创业周活动。

  7.“维护青少年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系列活动。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典型事例促进社会对青少年权益的关注与支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开展12355青少年服务台走近青少年活动。

  8.“深化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援外、奥运志愿服务等重点项目,开展好“志愿中国·人文奥运”活动,继续组建“奉献者风采”在西部基层服务的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举办西部计划万里采风志愿服务行动。

  9.“红领巾心向党”全国少年儿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活动。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全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完成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奋斗,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团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团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在推动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充分发挥作用。要把组织开展“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摆到主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按照全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广泛发动,集中行动,迅速兴起活动热潮。要及时了解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把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广大团干部要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开展这项主题活动中作出表率。

  2.面向基层,深入青年。各地团组织要面向企业、农村、机关、学校、部队、社区的基层团组织,通过生动活泼的方式,帮助广大团员青年掌握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导团员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勤奋工作。企业、农村、机关、学校、部队、社区的基层团组织要普遍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团日活动。要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把学习教育覆盖到各个社会群体中的团员青年,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在本职岗位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青少年宫、青年中心、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团属青少年活动阵地,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充分发挥作用。

  3.把握导向,做好宣传。各级团组织、团属新闻出版单位要按照中央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工作。要组织团属新闻出版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开设一批专栏、专题,推出一批重点评论,撰写一批重点文章,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的重大意义和历史贡献,宣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宣传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对党的十七大的热烈反响和学习情况,宣传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和精神风貌。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善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做到既全面准确又深入浅出。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特点和优势,运用网络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情况。团属院校、研究单位要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研究,帮助团员青年全面准确理解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全团学习贯彻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

  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团中央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
                        200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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